味道 发表于 2016-1-10 21:52:50

女子离家两月 民警助其回家

日前,一位自称迷路的女子来到丹徒交警大队卡口中队寻求帮助,中队民警帮助其联系家人,助其顺利回家。

当日上午10时许,一位40多岁的妇女走进中队,求助民警将其送回家。但在交谈中,民警发现该女子说话语无伦次,始终无法说清自己的身份信息。为了弄清她的身份,民警耐心和她交谈,该女子情绪稳定后,向民警提供了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。

身份证信息显示该女子姓吴,系句容开发区人。民警立即与句容开发区派出所取得联系,辖区派出所证实吴某确为精神失常人员,两个月前从家中走失,其家人已报警。随后,民警又联系到了该女子家人。当天下午,吴某的丈夫从句容赶来将其接回。(邓欢 於荣荣 张兆勇)

出外的囝仔 发表于 2016-1-10 21:52:50

沙发!沙发!

密西西比河 发表于 2016-1-10 21:52:58

小手一抖,沙发到手!

宁静致远2007 发表于 2016-1-10 21:53:04

沙发!沙发!

听听海 发表于 2016-1-10 21:53:09

沙发!沙发!

隔壁臭啊 发表于 2016-1-10 21:53:14

小手一抖,沙发到手!

yonglin 发表于 2016-1-23 09:11:28

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,只是本着“看贴回贴,繁荣网络、利人利己”的原则,为“保增长、扩内需、调结构,促民生”作出贡献,顺便赚3分。

yoii0 发表于 2016-1-25 07:28:55

看完这个帖子以后,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,震撼啊!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!我纵横网络bbs多年,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,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。

51.vc 发表于 2016-1-25 21:17:04

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,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、屏幕显示的机械、光电性能。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、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。

焊线 发表于 2016-1-31 11:25:21

看了楼主的帖子后,我终于忍不住回帖了,在网络上我并不经常回帖,可是楼主在这个帖子里面的表现之优秀,让我觉得不能错过这个机会。
页: [1] 2 3
查看完整版本: 女子离家两月 民警助其回家